湖北复阳患者不再重复上报 核酸检测再次感染新冠病毒不上报

部分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复诊发现核酸检测“复阳”的医疗救治、保障等问题,省卫健委副主任涂远超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专访,进行解答。

涂远超介绍,对于在复诊中发现核酸检测“复阳”病例,有症状的患者由接诊医疗机构通知“120”,将患者转运至现有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再次达到出院标准后予以出院,并进行2周隔离康复观察;对于无症状的患者,由接诊医疗机构通知所在社区,由社区将患者转运至有关集中隔离康复点,进行2周集中隔离康复观察,达到解除隔离标准后解除隔离。“复阳”患者在首次确诊时,已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纳入确诊病例上报,因此复诊时不再作为新增确诊病例重复上报。

目前,武汉市已指定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作为“复阳”患者定点收治医院。

同时,就新冠肺炎出院和“复阳”患者医疗保障,我省也做出相关安排。涂远超介绍,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承担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并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进行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复诊和定期随访工作。预约其做好健康状况复诊,重点复查血常规、生化、氧饱和度,必要时复查胸部影像和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

一旦发现出院患者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应尽快将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复诊。“复阳”患者治疗费用,参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在解答“复阳”患者是否具有传染性问题时,涂远超表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对“复阳”患者监测情况及专家初步研究来看,目前暂未发现“复阳”患者传染人的现象。我省已部署定点收治医院对“复阳”患者进行临床观察,总结经验,科学评价,以指导下一步医疗救治工作,同时要求疾控部门对“复阳”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追踪调查,有关科研机构对“复阳”患者的样本进行病毒培养或病毒载量检测,进一步明确“复阳”患者传染性问题。

如何应对“复阳”?

专家建议谨慎判断是否提高出院标准

针对“复阳”,有声音认为,应该增加对出院患者的核酸检测次数,或增加其他检测手段,抬高出院门槛。

张旃在上述微信公号文章中建议,连续3次的阴性结果出院更为可靠,建议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将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第4条修改为连续3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

钟南山此前建议,出院在家里隔离时查到阳性,可以隔24小时之后再查一次,如果转为阴性,可能是技术上有问题。如果还是阳性,要回到医院做密切观察。

蒋荣猛5日向记者介绍,增加核酸检测次数或其他检测手段,这牵扯到整个防控策略的调整,比较复杂,应该谨慎判断。新冠肺炎对人们生活、工作包括整个社会的劳动力,都带来很大影响。如果时间再延长,影响会更大。

他表示,如果提高出院门槛,后续也将面临如何处理的选择。新冠肺炎患者,绝大多数都是轻症,后期,一部分人可能并不需要治疗,如果仅仅为了隔离,将所有人留在医院,医疗资源将面临考验,占用的资源可能影响需要正常就医的非感染患者。

“我们需要权衡后果,需要政府部门和专家一起认真讨论,从整体上考虑这件事。如何妥善检测、有效管理。必须考虑疫情带来的次生影响,寻求各方平衡点。”蒋荣猛称。

钟南山此前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也提出,针对一些咽拭子检测呈阴性,但粪便检测呈阳性的患者,建议分级管理,密切观察。他认为,如果将目前的检测标准进行调整,要求患者的肛拭子检测结果也完全呈阴性,容易造成病人的积压,影响后续诊疗。

出院标准究竟如何制定?

多地在国标上新增肛拭子和抗体检测

截至目前,国家卫健委一共制定了七版诊疗方案。诊疗方案中,关于解除隔离和出院的标准多次变化。前五版未明确要求患者出院后开展监测和观察。第六版要求患者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第七版专门针对“复阳”情况新增“14天的隔离管理”。

1月23日发布的第三版诊疗方案中,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有4个要求,包括:体温恢复正常 3 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 1 天)。满足这四项要求,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1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第四版诊疗方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减少了一项,不再需要满足“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这项。

2月5日,第五版诊疗方案发布,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中,在“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以及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基础上,再次增加“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

2月19日,第六版诊疗方案的解除隔离和出院要求中增加“出院后注意事项”,其中要求,患者出院后,因恢复期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它病原体风险,建议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同时,建议在出院后第2周、第4周到医院随访、复诊。

3月4日,第七版诊疗方案将“解除隔离标准”改为“出院标准”,出院标准仍为4条,前3条没变。第4条增加“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连续两次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改为“至少间隔24小时”。这意味着,达到出院标准并不能解除隔离观察。

针对“复阳”情况,最新版方案还提出,鉴于有少数出院患者出现核酸检测复检阳性的问题,为加强对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和隔离,将“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改为“应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同时要求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即在第六版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基础上,新增“14天的隔离管理”,要求进一步加严。

目前,有部分省份在国际版出院和解除隔离基础上,提高了出院以及解除隔离标准。

、3月4日晚,武汉市江岸方舱医院发布了一份《紧急通知》:根据市防疫指挥部最新通报,近期出院患者中复发者较多,导致患者重新入院治疗。为了确保大家彻底治愈,达到“零回头”目标,经医院研究决定,即日对所有在舱拟出院病友抽血加做病毒抗体Ig-M与Ig-G的检查,确保病友完全康复出院,上述检查从3月5日开始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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