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巢因5毛惹众怒 到底该不该客户买单不能由一方说了算

5月11日,针对丰巢快递柜收费一事。律师林翔分析,从时间段上看,丰巢并非双向收费。现有情况看,收费是市场行为,并不违法违规。不过,如果丰巢在入驻小区时有永久免费约定,则应按约定执行。

北京晚报评论

快递柜超时先别急着收费,到底该不该客户买单,不能由一方说了算

快递柜超时收费话题持续发酵。4月底,丰巢宣布普通用户包裹在柜内保管12小时后,每12小时收费0.5元,3元封顶,节假日除外。消息一出引发不少用户质疑。杭州东新园小区认为未经协商就向收件人收取超时保管费,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决定5月7日起停用。

快递柜能不能收费、怎么收费,到底谁说了算,连日来网友评论“炸锅”。反对的网友表示,收费吃相难看,且对加班族来讲,12小时时限太过苛刻;支持的网友认为,收费只针对超时包裹,有利于提升快递柜使用效率。作为末端配送的最后一站,智能快递柜风头正猛,但烧钱指数居高不下,仅凭广告难以走出亏损泥潭。推出收费制以增强造血能力,也属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在实施超时收费政策前,应该先厘清一个问题:把包裹存入快递柜,究竟是不是取件人的自愿行为?这是该不该收费、该向谁收费的关键所在。

现实情况是,不少快递员以包裹存进快递柜为由,不再送件上门;在包裹进柜前,收件人甚至得不到一声告知。《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予以告知并当面验收。也就是说,不管是哪家快递公司,只要用户付了费用,把快递送至收件人手里,都是基本职责。如果快递员擅作主张将包裹存入快递柜,那就违反了上述规定,用户即使是超时取走快递,也不该为此担责。其实,居民自行去快递柜领取本该送上门的快递,已经是支援快递员工作了,不管免费时限是多长,延时收费规定对这部分消费者来说,无异于变相强制消费。对于主动要求将包裹存入快递柜并延期领取的用户来说,适度收取保管费,则另当别论。

厘清问题的关键只是第一步,制定更具体的收费细则、准确锁定收费对象、仔细界定超时节点,则是接下来的难点。如今,“最后一公里”已成物流公司竞相争夺的领域。丰巢作为行业龙头,更要重视用户体验,提升服务质量,做出行业表率。虽然超时收费留出了缓冲空间,但该不该客户买单,在什么情况下买单,需要多方商议,至少目前不能由快递柜一方说了算。

延伸阅读

快递柜收费之争不是“5毛钱”的事

丰巢快递柜日前突然宣布进入“会员时代”,普通用户保管包裹,超过12小时就要按时长交费0.5元到3元。一石激起千层浪,多地小区、业主纷纷表示将“弃用”快递柜。虽说丰巢一方很快做出解释,也拿出了红包激励政策,但大伙的不满情绪并未因此平复。

快递柜并非新鲜事物,随着电商日渐火爆,其物品“中转站”的作用也愈发重要。很多时候,消费者来不及马上去拿包裹,暂时找个寄存之地,既免去了物品辗转,又能帮快递小哥节省时间体力。可与此同时,这项服务也衍生出不少问题。除了恶性竞争、场地费纷争、故障失灵等硬性弊端,有些快递员总是未经同意就将包裹放在快递柜,发个短信就算“默认签收”。消费者稍不留意,或是过于繁忙,很可能会忘记取件。作为免费服务时,上述问题尚可忍受,可眼下企业动了“按时收钱”的心思,这些矛盾就再也掩藏不住了。

当然,小区与消费者的不满,所争的远不止“5毛钱”的事,更关注的是服务标准和收费理由。未经业主同意就使用快递柜,擅自将合同约定的“门到门”服务打折,还要带来强制收费,这一点于情于理恐怕都说不过去。当然,更有消费者在忧虑,一旦其他企业“有样学样”,最后“受伤”的必然还是广大用户。

快递柜是为了便利消费而存在的一种增值服务,既是服务,就不能强买强卖,价格也不能只由企业单方说了算。从行业法规来看,《快递暂行条例》中早有规定,快递公司必须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投递到代收点或快递柜都需收件人同意。作为企业,做生意的前提是遵守契约、保证服务质量。进行员工培训也好,提升用工成本也罢,这个代价不应由末端消费者和快递员来承担。在此基础上,想提高效率、改变模式,也少不了协商过程。无论是红包激励,还是适时收费,都要充分兼顾各方利益、尊重用户习惯,进而采取统一标准。

小小快递柜是行业的“最后一公里”,也连接着企业与消费市场。有争议不怕,关键是要在争议中学会沟通和倾听,一味和消费者“算”、和小区“撕”,注定是没有结果的。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澎湃新闻、北京晚报、长安观察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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