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爬山,判刑+罚款600万!

  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风景区是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区里有一根高达128米的花岗岩石柱,因其形似巨蟒耸立而得名巨蟒峰。

  3年前,3名攀岩爱好者违反景区规定爬上了巨蟒峰。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3名被告人攀爬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峰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攀岩者被判赔600万元。

  景区严禁攀爬

  3人不听工作人员劝告

  2017年4月15日清晨,三清山风景区陆续迎来一波波的游客。可当人们来到巨蟒峰的观景台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在不远处的巨蟒峰顶部,竟有两个人。此外,还有一名男子正在攀爬中。

  根据三清山风景区的相关管理规定,巨蟒峰严禁攀爬。在现场的工作人员一边拍摄几人攀爬的影像留证,一边喊话让他们停止自己的行为,尽快安全下来。

  可是这3人却没有听从劝告。随后工作人员立马报警,很快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的民警就赶到了现场进场处置。

  警方现场劝诫

  3名攀爬者撤离

  经过警方现场劝诫,3人在消防救援人员的帮助下安全地从巨蟒峰上撤离下来。

  由于3人的行为已违反三清山景区的相关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也对他们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薛建华:当时我们协同法制部门,以扰乱公共秩序对这3人进行了治安拘留。

  在之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这3人的行为给巨蟒峰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

  巨蟒峰“在全世界绝无仅有”

  垂直高度为128米

  三清山风景区是国家5A级景区,同时还有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自然遗产、国家地质公园等众多头衔。

  在大自然亿万年的风化和自身重力崩解的作用下,一根垂直高度128米的花岗岩石柱在三清山风景区的深山幽谷中横空出世,这就是著名的巨蟒峰。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吴华:巨蟒峰应该说十分珍贵,它在全世界也是绝无仅有的。在2014年还被吉尼斯世界纪录评为世界上最高的单体峰柱体。

  攀登过程中在柱体打入岩钉

  造成永久伤害

  不过,这一花岗岩石柱体并非坚如磐石,它最细的地方直径仅为7米,由于一直存在风化崩解的情况,巨蟒峰在脆弱地维持着平衡。

  而这3人的攀登行为却可能对它造成永久的伤害。在调查中警方发现,这3人在攀登过程中曾在柱体上打入岩钉进行辅助。

  利用无人机环绕柱体拍摄后,警方在巨蟒峰上找到了3人攀爬时钉入的26枚岩钉,这些岩钉遍布于整个巨蟒峰石柱体上。

  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周大江:总共钉了26枚岩钉,在最脆弱的7米的核心区块,他们钉入了4枚岩钉。

  地质专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后认为,这26枚不起眼的岩钉相对于128米高的巨蟒峰来说看似微不足道,但是造成的损害却一点也不小,而且无法修复。

  明知违法依旧去做

  完全出于个人私利

  调查中,办案人员在3名犯罪嫌疑人的手机上找到了一些聊天记录,而从这些聊天内容可以看出,3人其实在攀爬巨蟒峰前就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我已打算好被抓了”“写检讨”“态度要好”类似这样知法犯法的文字频繁出现在3人计划攀登巨蟒峰期间的聊天记录里。

  而根据调查,他们明知违法依旧去做是完全出于个人私利。

  周大江:他们一是为了个人的虚荣心,想通过攀爬国内目前最高的单柱体在业内出名;二是为了牟利,犯罪嫌疑人张某爱好摄影,所以他拍摄攀爬巨蟒峰,也是为了在他的圈内售卖。

  检察机关对3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巨蟒峰是属于全人类的自然遗产。经研究,上饶市检察院决定同时对3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刑事一审中,法院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张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毛某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张某免予刑事处罚。

  民事一审中,判决3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

  一审宣判后,张某明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提出上诉;张某明、张某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一上诉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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