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超生被罚32万 法院现已启动强制执行 夫妻二人银行账户被冻结

  广东番禺,刘平(化名)、王芳(化名)夫妇因此前已生育两个孩子,在生下第三个孩子后,番禺区卫健局决定对夫妻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合计近32万元。目前,夫妻二人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

  2019年1月10日,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显示,王芳夫妻于2018年1月23日违反计划生育,属城镇居民超生第一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每人应缴纳社会抚养费158799元,夫妻二人合计近32万元。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载明,该院于2019年9月9日裁定,准予对该征收决定强制执行。

  记者对此采访了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生育政策没有全面放开前,依然会对“超生”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文件在,我们必须要执行”。他说,根据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果夫妻“超生一孩”,双方需要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可支配收入3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记者注意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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