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baby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手写道歉信致歉

  3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微博发布关于Angelababy名誉权受损案件的播报。播报表示,被告沈**(微博帐号“文迪小三上位记”,现昵称已修改为“意心人情感”)就其发布数篇博文及文章针对杨颖女士(英文名:Angelababy)进行诽谤,严重侵犯杨颖女士名誉权一事,遵照生效判决在其微博首页置顶位置刊登致歉信向杨颖女士公开致歉。

  今日,被告在微博发布手写信向Angelababy道歉。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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