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银行被罚2236.5万!附回应…

浙江网商银行领“千万”级罚单。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四宗违法行为: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236.5万元。

此外,于隆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创新部高级专家,刘光徽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高级专家,黎峰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部总经理,3人对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分别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王志誉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业金融二部高级专家,对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宋晓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创新部小微融资产品部负责人,董一诺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员,2人对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宋晓罚款6万元;对董一诺罚款2万元。

冯亮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产品创新部负责人,对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7万元。

董占斌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对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8万元。

侯建强时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部反洗钱二级部负责人,对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6万元。

据了解,上述处罚是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020年对浙江网商银行开展综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

网商银行方面表示,自接受检查以来,该行按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的原则,全面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并已于2020年内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网商银行是我国首批试点的民营银行之一,于2015年6月25日正式开业,该行注册资本约65.71亿元。从股权结构来看,蚂蚁科技集团持股约30%,为第一大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78%,为第二大股东。

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网商银行营收100.83亿元,同比增长62.6%,前三季度营收已超过2020年全年水平;净利润17.89亿元,同比增长108.0%。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行总资产3744.15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20.3%。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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