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小孩社会调剂政策有吗?具体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近日,广西全州超生孩子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引发百姓关注和热议,而该政策的真实性也是大家备受关注的。那呢?

超生小孩社会调剂政策有。因为根据7月5日,广西桂林市卫健委最新回应,有过超生子女社会调剂政策。是上世纪80年代的政策,而该政策的具体内容还在查找当中。

据了解,在22年前,广西一名1岁男孩,从家人手中被几名男子抢走。而家人报警、信访都没有下文。7月5日上午,一份落款为广西桂林全州县卫生健康局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迅速引发舆论争议。原因是,经核实,你们超生的孩子(属第七孩)是由全县统一抱走进行社会调剂,不存在拐卖儿童的行为。为便于和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当时被全县统一进行社会调剂的超生孩子去向,没留存任何记录。因此,对你们提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超生小孩社会调剂政策在上世纪80年代确实是有过这个政策,由当时的桂林地区下发。因为年代久远,现在正在查阅档案找具体的政策内容。

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无权把小孩抱走,进行社会调剂的,这种行为显然是逾越职权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造成巨大的家庭伤痛和人间悲剧,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如果此事属实,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该事件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经20多年,而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最高为10年,这也就可能面临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不再追诉的现实问题。具体如何处理,还需依据调查结果。

总得来说,超生小孩社会调剂政策有,但是是上世纪80年代桂林地区下发的政策,目前政策内容正在查阅当中。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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