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不得用AI生成内容损害他人形象名誉

近日,国家网信办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供者①不得非法留存能够推断出用户身份的输入信息,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②不得利用AI生成内容损害他人形象、名誉及其他合法权益;③建立用户投诉接收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个人关于更正、删除、屏蔽其个人信息的请求。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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