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菜加料致儿童中毒
4月23日,记者从法院获悉,安徽全椒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售卖“加料”卤菜案件,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童某在卤制鸡爪、鸡腿过程中私自添加亚硝酸盐。2020年9月23日中午及9月24日晚上,两名食用其卤菜的儿童呕吐,手指发紫,因食物中毒被送至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医院对两名儿童发出病危(重)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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