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开庭 回顾案发经过

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开庭

红星新闻记者从大连10岁被害女孩王某家属处获悉,5月9日上午9点半,大连13岁男孩杀10岁女孩一案民事诉讼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

受害女孩王某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

被告蔡某某没有出庭,蔡某某父母也没有出庭,对方也没有委托代理人,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

田参军称,他代表原告提出了诉讼请求,提交了相关证据。接下来等待法院的评议和判决。“还是此前的一百余万的赔偿要求,但是当天宣判的可能性不大。”

而关于刑事责任部分,田参军表示,目前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正式通知,不确定侦查是否还在进行。“关于蔡某某父母的责任划分还没明确,蔡某某仍是收容教养3年。”

2019年10月20日,13岁的蔡某某将10岁的淇淇杀害,未满14岁的年纪让作案人暂时被赦免于刑事责任之外,目前已对其做了三年收容教育的顶格处理。

11月1日,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内的6部法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被害人家人也请了律师,准备向有关机构上书,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它相关法条的修改。

2020年1月3日上午,受害者王某的父母与其代理律师田参军,来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并索赔一百余万。

王某父母的诉求包括:一是要求蔡某某及其父母对王某的被害赔礼道歉;二是争取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经济赔偿;三是要求赔偿家属处理王某后事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等。

田参军表示,这些赔偿诉求,有的是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出来的,有的是估算的,总额为一百万余元。

诉讼文书显示,因为蔡某某的残忍侵害,剥夺了王某的生命,破坏了王某完整的家庭,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打击,蔡某某一家当对王某父母进行经济赔偿。

因为蔡某某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对王某父母的经济赔偿责任。

可自案件发生至今,蔡某某父母从没有和王某父母联系,没有表示最基本的歉意,更没有对其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王某妈妈说,诉讼费一共2万元左右,钱是找亲戚朋友借的,“我们坚持用法律的武器讨回公道,对其提起民事诉。希望法院给出公正的评判,也期待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尽快查清蔡某某父母是否涉案。”

延伸阅读:

女童母亲:没等到过一句道歉

在等待开庭的202天里,受害女童母亲称自己每天处在崩溃边缘,但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坚持了下来。

女儿出事后,她停掉工作,每天都去案发地,面对女儿的遗像“聊天“。

家里的儿子也受其妹妹离世的打击,成绩出现直线下滑。

令她生气的是,出事后加害人蔡某某的家属从未找过她,也没说过一句道歉。

如今等来开庭,她希望能得到应有的道歉和赔偿,也希望国家能降低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此前报道:

大连10岁女孩遇害,13岁凶手仅被收教,未成年人犯罪真的没治吗

2019年10月消息,大连沙河口区一名10岁女童王某被害。她的遗体在距家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被家人发现。

10月24日11时许,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单位了解到确有此事,但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且属于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

24日,遇害女孩王某的妈妈告诉记者,女儿平时三点半左右到家,但20日当天迟迟未归,随后,家人报警。

王某的舅舅表示,当日19时许,在距王某家里仅100多米处的灌木丛中,家人发现王某的尸体。他称,事发当天,王某上完校外美术班的课后,被嫌疑人骗至家中,随后遇害。

24日上午,记者多次致电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区分局及马栏派出所,前述说法暂未获得警方证实。

据@大连公安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

接警后,市公安局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人民微评:未成年人犯罪应受足够审思

警方通报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女孩被杀令人痛惜,加害人同是未成年,让人愕然而沉重。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请好好爱护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正在审议之中,血的教训再次冲撞人心!

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破题?

必须早发现早预防,实行分级干预。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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