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刺伤副县长嫌犯已抓获是怎么情况,事情经过是怎样的?

  近日,山西芮城发生副县长被刺伤,引起社会关注,5月31日,据芮城政府,山西刺伤副县长嫌犯已抓获,那嫌犯袭击原因是什么呢?事情经过是怎样的?

一、山西刺伤副县长嫌犯已抓获

据山西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5月31日,山西芮城政府就“副县长被刺伤”一事发布通报,嫌疑人系刑满释放人员,为泄私愤而行凶。目前,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

据悉,嫌疑人黄某海,男,56岁,系芮城县无业人员。2017年3月,黄某海因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刑满释放后,嫌疑人黄某海为泄私愤,将家庭矛盾和积怨转嫁到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攻击上,遂对时任住建局长姚康宁实施了行凶伤害。

二、事件经过

5月25日晚,发生在我县华茂小区的行凶刺伤案,经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缜密侦缉,于5月30日上午10时许在运城某商场将嫌疑人黄某海抓捕归案,当场缴获刀具一把,此案成功告破。

经审讯,嫌疑人黄某海对其持刀刺伤芮城县副县长姚康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嫌疑人黄某海,男,56岁,系芮城县无业人员。

经查明,嫌疑人黄某海父母早年离异,黄某海随父生活。2008年在县城建设拆迁中,其母牛某清和共同生活的其他三个儿子的房产属于拆迁范围,由随其母生活的二儿子黄某河作为代表,办理相关拆迁补偿事宜,政府足额补偿到位。牛某清与共同生活的三个儿子在见证人肖某某、张某某(牛某清女婿)见证下,共同签订了家庭补偿财产分割协议,并均签名按印,牛某清和共同生活的三个儿子各得其所。2011年,黄某河因病去世后,不是被拆迁人的嫌疑人黄某海(其随父生活)要求更改被拆迁人,并参与补偿财产分割,两级法院判决均不支持其诉求。在穷尽政策、法律仍满足不了嫌疑人黄某海要求的情况下,从2013年开始,其先后多次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且手持横幅、呼喊口号,制造事端,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信访秩序,被政法机关依法打击处理过4次。2017年3月,芮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黄某海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刑满释放后,嫌疑人黄某海为泄私愤,将家庭矛盾和积怨转嫁到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攻击上,遂对时任住建局长姚康宁实施了行凶伤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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