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传媒胖丫获刑 这到底是个什么梗?

本山传媒胖丫获刑

近日,本山传媒胖丫获刑受到网友热议,相信很多人还记得赵本山的徒弟胖丫,她最励志的事情就是减肥成功,从一个大胖子变成了一个大美女,但没想到竟然因为卖假药被抓!据媒体报道,本山传媒有限公司的两名艺人赵丹(艺名胖丫)、郭静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北京市东城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

赵丹和郭静都出生于1986年,案发前均为本山传媒的艺人。公开信息表明,赵丹参演过电视剧《马大帅》,是赵本山的第22个徒弟。判决书的内容显示,她们所销售的假药实际上为一款“纯中药减肥胶囊”,这款白绿相间的胶囊没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包装为牛皮纸袋。

2016年初,赵丹为销售胶囊发展郭静和另一名被判刑的人员王某1帮助其从事销售活动,并通过映客直播平台推介两人的微信号。

此后,上述被告人在位于北京东城区的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通过直播、微信等方式向公众宣传该胶囊。此外,郭静和另外两名人员对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并通过微信与购买者联系,向全国多省市地区的购买者邮寄发货。其中,赵丹和另外两名人员合计销售120余万元,郭静销售18900元。

东城区食药监管理局认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2018年2月7日、8日,赵丹、郭静相继被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赵丹、郭静等人在宣传时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赵丹在庭审中也供述称:“2016年我在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是吃了减肥药,他们就问我在哪儿买,我让他们进直播去咨询郭静和王某1。”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丹、郭静的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追缴非法所得。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丹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郭静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对两人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胖丫个人资料介绍

赵丹,艺名胖丫,1986年8月9日出生,辽宁省开原市人,二人转演员。

2006年,赵丹在播出的电视剧《马大帅3》中扮演“婷婷”。2009年,在电视剧《乡村名流》中扮演“三胖”;2008年,参加辽视春晚《过年了》中扮演“大姨姐 ”;2009年,参加辽视春晚《欢乐农家》扮演“杨柳腰”;2010年参加辽视春晚《村里村外转起来》;参加辽宁电视台大型娱乐栏目《明星转起来》。2016年3月,在《欢乐喜剧人》第八期《我们结婚吧》中,杨树林、胖丫夫妻齐上阵上演了一场离奇的“结婚计”。

中文名:赵丹

外文名:胖丫

国 籍:中国

出生地:辽宁省开原市

出生日期:1986年8月9日

职 业:二人转演员

代表作品:马大帅3﹑乡村名流 籍 贯 辽宁省开原市

赵丹1992年学二人转,原师傅是铁岭的二人转老艺人刘美丽,后为赵本山第22个徒弟。

2006年,赵丹在播出的电视剧《马大帅3》中扮演“婷婷”。2009年,在电视剧《乡村名流》中扮演“三胖”;2008年,参加辽视春晚《过年了》中扮演“大姨姐 ”;2009年,参加辽视春晚《欢乐农家》扮演“杨柳腰”;2010年参加辽视春晚《村里村外转起来》;参加辽宁电视台大型娱乐栏目《明星转起来》。2016年3月,在《欢乐喜剧人》第八期《我们结婚吧》中,杨树林、胖丫夫妻齐上阵上演了一场离奇的“结婚计”。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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