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教育部有关司局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全面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板块,核实高校填报的本人毕业去向。此外,通知要求各高校:

1、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就业协议一般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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