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成立国家安全处,国安法生效,若有人挥舞港独旗警方可拘捕
7月1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昨日(6月30日)刊宪公布,当日23时生效。同日23时25分,香港警务处迅速表态,必定严正执行港区国安法,以维护国家安全。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显示,香港警务处说,港区国安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香港警务处将会果断执法。
香港“东网”等港媒援引警方消息称,香港警务人员7月1日要实时执法,若发现有人作出挥舞“港独”旗等行为,警方即可采取拘捕行动,挥舞“藏独”、“疆独”及“台独”旗亦会违法。
报道还称,警务人员会在现场搜证,包括拍摄及录像等,根据环境证供进行警告、拘捕,或保留日后进行拘捕的权利。
除此之外,警方还将设置新的大型警告横幅及口头警告,警告现场人士有可能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有嫌疑违反“港区国安法”,要求现场人士停止有关行为,否则可能会作出拘捕及刑事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