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被立案 从武汉返乡拒不配合隔离 居住海鲜市场附近

2月9日零时许,来宾市警方发布警情通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该市第3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韦某进行立案侦查。

据了解,韦某(男,43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长期居住于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离华南海鲜水产批发市场约2公里)。

韦某从武汉市乘坐动车于1月23日下午6时许抵达来宾后,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1月25日,接到群众反映后,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对韦某进行教育,要求其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并居家隔离。但韦某拒不执行,多次到公共场所及其他地方活动,并与多人密切接触。

2月5日,韦某妻子张某某被社区医务人员送至医院就诊,6日被确诊为来宾第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同日晚上,韦某也被送至医院就诊。

2月7日,卫健部门确诊韦某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

同日,来宾市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韦某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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