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禁食陆生野生动物 具体详情始末披露

  【山东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导读:目前,全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近29万头(只),主要包括虎纹蛙、王锦蛇、蓝孔雀、鸿雁、刺猬等13种,主要集中在东营、菏泽、潍坊等地。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将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停止一切非法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活动。

  根据《通知》,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特别是网络交易、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活动,要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对顶风作案、对抗执法的,挂牌督办,从快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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