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被害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回顾案情经过

2019年11月11日消息,据报道,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午,“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14:30公开宣判。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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