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官员为涉黑组织拉生意 造成国家经济损失7.67亿元

  【官员为涉黑组织拉生意】父亲和家人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他积极庇护家族企业并为涉黑组织拉生意,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7.67亿元……他就是海南昌江“黑老大”黄鸿发的胞兄、海口市秀英区原区长黄鸿儒。

  近日,黄鸿儒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1962年出生的黄鸿儒是海南儋州人,历任海口市秀英区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秀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秀英区委副书记(正处级)、政法委书记,秀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5年2月,秀英区委、区政府成立某棚改指挥部,启动对某村的房屋及土地征收工作。9月1日,上级部门议定由秀英区政府严格认定违建:2013年以前建设的违建由区政府组织认定,2013年之后建设的房屋一律按违建处理。

  9月22日,黄鸿儒负责区棚改指挥部全面工作后提出,棚改征收签约过程中,对2013年5月前建设尚未拆除的违建,如果按时签约就按正常标准补偿,否则按违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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