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华娱乐回应被行政处罚 乐华娱乐做了什么为什么被处罚

8月27日凌晨,乐华娱乐官方发布声明回应被行政处罚一事,称对于乐华娱乐韩国子公司在工作对接中出现的问题,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深表遗憾且致以诚挚歉意,并已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强调公司与祖国立场坚定一致,拒绝一切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针对该事件对公司艺人产生的恶意揣测、诽谤、诋毁行为,必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华)于5月18日被市文化执法总队执行行政处罚。据显示,处罚依据为《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从事有损国格人格演出或展览活动的。

据悉,乐华娱乐成立于2009年06月,法定代表人杜华,公司旗下代表艺人:韩庚、周笔畅、王一博、李汶翰、孟美岐、吴宣仪、程潇、朱正廷、范丞丞、黄明昊(Justin)、毕雯珺、王怡人、胡春杨等等。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 左手网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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