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交警遭越野车碾压拖行身亡

近日,内蒙古内蒙古一交警遭越野车碾压拖行身亡,该越野车司机疑似报复社会,故意撞入交警执勤的队伍中,恶意碾压拖行致一名交警殉职,停车后嫌疑人还手持一把短刀冲向人权,目前嫌疑人已被成功制服。下面,大家跟随百思特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哦~

越野车恶意碾压拖行致交警殉职

2020年9月5日20时27分,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执勤人员石光宇同志在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越野车撞飞以身殉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年仅32岁。

9月5日晚,石光宇所在的扎鲁特旗公安局交警大队鲁北镇中队按照要求在鲁北镇乌力吉木仁路与黄花山交汇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辅警王海阔与石光宇并肩站到了执勤点上,主要负责引导直行及左转车辆有序接受检查。

20时27分,一辆黑色越野车缓缓驶来。然而,该车在距离石光宇和王海阔不到5米处时突然转向加速,冲向他们。突然出现的情况,使石光宇和身边的战友们猝不及防,石光宇当下被车辆撞出几米远。面对紧急情况,王海阔及其他战友不顾一切地跑向石光宇,没想到丧心病狂的嫌疑人却又调头冲回。危急关头,战友们大声呼喊王海阔。王海阔迅速跑向路边,侥幸地躲过了冲过来的车辆,而石光宇却被二次碾压拖行,最终不幸以身殉职。嫌疑人撞停路边的护栏后,手持短刀从车上跳下来,冲向人群。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执勤民警迎刃而上,最终成功将其制服。

目前,嫌疑人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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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上午9时许,四川成都简阳市东溪南路沱五桥东附近,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一名执勤交警被一摩托车撞倒后倒地不起。现场视频显示,该辆摩托车驾驶员未听停车指令,在驶向对向车道后将准备实施拦截的执勤交警撞飞。随后,摩托车驾驶员被现场民警控制,而被撞交警则倒地不起。目前,被撞交警正在医院接受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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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违反交通规则不是故意撞到交警的情况下,按照正常的交通肇事责任进行处理,如果是有意装了交警,那么需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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